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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47家房产租赁企业签署自律公约 抵制不良行为

引力播   |   2019-03-20 14:13:46   |   作者:钟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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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苏州是江苏省住房租赁的六个试点城市之一,近年来房地产租赁市场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。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,苏州47家房地产租赁企业日前共同签署行业“自律公约”,自觉抵制有损行业发展的不良行为。

  为保障苏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运行,苏州自去年起相继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》、《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政策法规。在市住建部门的见证下,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业协会租赁分会近日组织47家会员单位,共同签署行业《自律公约》,其中明确租赁企业需共同抵制六类不良租赁行为,包括:出租违建房屋和有消防隐患的房屋;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;租赁房屋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;租货房屋时采用阴阳合同或为制定阴阳合同取得便利;向未成年人及无身份证人员提供租赁用房的;租赁企业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组织群居等。此外,《自律公约》还要求会员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“房屋租赁”或“长租公寓”的表述,并按照行业要求在苏州市住建局备案登记,并杜绝“以租代售”方式变相分割销售和转让,每期租金支付不得超过一年的总租金。(苏报融媒记者 钟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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